想起芊芊曾经感慨过一句:我终于明白我不是人家想要栽培的对象。这句话后面的背景属于那种说来话长的那种。但是如果长话短说的话也就是那么一句:我们都不是别人生活里的主角。
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深刻体会到这句话的内涵。我从初中开始,甚至于都不是我爸妈生活里的主角。直到大学毕业之后,才开始接受这句话。想通这句话的时候刚好是武汉的梅雨季节,一连几个月的阴雨天气,看不见太阳。某天某时,我突然开窍:这下雨算是老天爷“与我心有戚戚焉”吧?然后推导出,从某个角度来说,我们其实是“老天的宠儿”,因为我心情不好的时候,老天爷居然用下雨这种方式来陪我。这种莫名其妙的转折让我高兴起来。也许人的成长就是那么一瞬。我开始加倍的看重那些我得到的,觉得那是老天爷额外的情分,对于没有得到的,则是老天爷给每个人的本分。把自己放到一个一文不值的地步之后,我感恩每一件生活里的馈赠。大女儿的小名“惜惜”,也来源于此。
突然说到这个,是因为昨天下午回到酒店之后,想约人一起到附近的中国馆子吃饭,结果别人都有了计划。最后是一个人过去的,顺道测试了一下牛仔裤能否抵御零下20度的天气。在这个川菜馆子坐下来之后,我一边让麻木的脚恢复感觉,一边点餐,然后想到了“路人”这个单词。
无论是否萍水相逢,被拒绝,即便对方有合适充分的理由,总归是有些不爽。我的情绪就是从这里开始的。等到点完了菜,才突然意识到:凭什么?大家只不过是路人而已。别人凭什么要让我高兴?我算是个什么东西?而后思绪流转就到了前面提到的芊芊的那句话和我在雨天里莫名其妙的“天人感应”的神转折。
每个人一辈子都会碰到很多人,从最早的亲人到熟人,友人,情人,爱人,再到陌生人,间或还有仇人。而我们生命中最多的其实是路人,分别是路人甲和路人乙。他们昙花一现,却和我们的生命有了交集。佛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抛开情绪,路人甲和路人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就是指路人。无论是物理意义上的,还是精神世界里的。不经意间的交错,我们就落在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时空,比如说我现在正在点菜的馆子。比如说我昨天早上偶尔看见的芝加哥路上擦肩而过的无家可归者,我看见他穿的牛仔裤,才有了早些时候准备自己试一试的想法。
我们和路人的交集,在于精神世界里突然多了一道风景。这道风景,也许好,也许坏。然而也仅此而已。我们没有资格邀请风景里的花花草草或者穷山恶水继续相伴。缘分其实已尽,剩下的是我们自己对自己的反思和回味。强求,哪怕是一丝丝一丢丢,都是对那些经历过的花鸟虫鱼和芸芸众生的不尊重。此生此世此时的惊鸿一瞥已经还了前世五百次的回眸的所有情分,我其实应该知足了。
我们其实都是,也只是,自己生活里的主角。我们也许是别人生活里的重要角色,譬如男二号,或者女二号。然而终究只是别人生命里的过客。尽我所能的珍惜和善待所经所历的过往里的每一个片段,每一个偶然才是本分。毕竟别人已经还了前世的恩怨,我已经没有理由还揪着不放。有很多人,即使现在看来很亲密,比如同事,也终将成为某个路人,只不过同行的时间长了一点而已。我想,是时候放下某些耿耿于怀或者念念不舍的过往了。放下,才是最后的尊重和记住。
说得再远一点,我们又何尝不是自己生命里的过客?在生命的最后一天,我们毕竟同样要无可奈何的–无论是否不舍–告别我们的经历,让自己也成为那个路人。那个最后特殊意义的指路人也终将离去,我们的精神世界将走向一个未知的天地。我们也只能尊重他的选择,无论放下与否。
所以,我在点完菜之后,就开始感谢早些时候碰见的一切:这个川菜馆子不错,距离并不远,菜也很正宗。难能可贵的是,生意不怎么样,让我有了好长一段不被打搅胡思乱想的时间。不过明天我会去附近另外一家试试。就是有点点远,我估计这次不能再穿牛仔裤就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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