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丹佛回来有一个月了。这一个月里经历了新年,接着生了两个星期的病,然后是老家的老爸摔了一跤,卧床不起,住进了医院的关照病房。事情有点多,情绪也不是很稳定。写日记的事情就慢慢的淡下来了。直到昨天晚上,我才突然有些醒悟,原来已经有一个月没有写了。所以虽然今天早上还是没有找到什么话题,我还是想写一点。

这个学期的课是“法律写作”。虽然不是必选课,但是我一直都有点畏惧写作,所以我还是想逼一下自己。这门课的老师其实不怎么样。她是一个脾气很好,温和的二代华裔–好像律师里面的女性比例很高,至少我同学里面女性同学占了六七成。我之所以说她不怎么样,更多的是因为她不怎么回复我发给她的有关作业的邮件。往往是我写了两三百字,列举了好些问题,得到的是不到二十个字的简短回复,诸如“很好,不错,没有问题”之类的。所以上周开始,我就不提问了。

老师虽然不怎么样,但是这门课的安排还是不错的,特别是教科书。我个人觉得是一般商业写作和法律写作的典范。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周,我觉得还是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几乎就要“登堂入室”了。至少,自我的感觉如此,因为我在写作方面第一次有了方向感。这种方向感,具体来说,就是认识到什么是”文字的净化“:文章不能太长,不要啰嗦,不求绚丽,需要简单,明了,委婉中要直指问题的核心 — 至少商业和法律写作是如此。

昨天晚上突然想到的就是这两个字:”净化“。而随之而来的思考就是:文字的净化,也是思想的净化;思想的净化,进一步说,也是人本身的净化。一个经常能够写点文字的人,不会积累太多的负面的情绪。而如果能够经常审视修改自己的文字,人也会变得简单和纯粹。

我想,我还算是一个简单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