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教育让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唯物主义者。这么多年后,最近又看完了《论语》和老子的一些书,才知道我自己不是。不仅仅我自己不是,我们中国人传统上都不是。

我们的信仰,简而言之就是“天”,换而言之则是“道”。这个“道”,是《道德经》里面的道。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道。这里的自然,不是唯物主义的“物质世界”,也不是自然科学的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是规律的本身。这里的“天”,和神,佛,先知,上帝没有任何的关系。它更多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天,“民以食为天”的天,是最接近于“道”的存在。勉强可以说是“道”的具体体现之一,因为“道”本身“恍兮惚兮”,无迹可寻,“天”则是有迹可循的“道”,而“地”,则勉强可以说成是我们这个世界,包括了物质和精神世界。

我们的文化,是无宗教的文化。我们的文化里面会经常提到万物皆有神,但是我们的所有的神,从来都不是“人”的主宰。从精卫填海,到大闹天宫,我们的传统故事里面充满了和神斗争的故事。而对人自身的尊重始终是故事的起点和终点。

相信有“天”,所以相信有“命”,然而我们不是宿命论。《论语》的最后一章“尧曰”说:“孔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这里的“命”,不是西方宗教里面的“God has a plan for you”,而是本源规律所带来的趋势。这种趋势,可以说是物理化学生物等等自然规律,也可以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规律,更可以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社会规律。孔子的“知命”,是对知识分子的最高要求。一个“君子”,不仅仅是了解自然人文, 更是外知人,内知己。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知道,更是身体力行的

命之外,还有“数”。“数”,可增不可减,可顺不可逆,可进不可退。比如年龄,比如阅历,比如一个人的习性,甚或偏好,偏见。个人有个人的“数”,群体有群体的“数”,乃至于民族,国家都有自己的”数”。“命”不是宿命,然而可以是宿命。要改“命”,则需要改“数”。命之所以可以是宿命,是因为“数”难改。有多少人可以做到戒烟?(俺做到了)有多少人可以改变自己的惰性?有多少人可以改变自己的偏见?— 我从女儿身上学到的一点是:有了女儿之后,我才意识到我自己的心胸的狭窄。很多和女儿的冲突,其实不是原则的对和错,而是我容不下另外一个价值观,即便这个价值观来自于我女儿。所以我学着改变,学着反省自己。现在的我,已经和没有女儿之前的我有很多不同。这种改变,也可以看成是“数”的改变之一。我相信很多人在有了小孩之后的命运的变化,都是这种“数”的变化的结果。而相反,如果没有“数”的改变,则只能落入“宿命” — 只能随波逐流,混混沌沌一生了。如果有幸生在好时代,那么人就不那么糟糕,如果不幸在乱世,只怕不如太平犬了。

不是唯物主义者,不等于是唯心主义者。这两者从来都不是对立的,虽然马克思同志这么认为。以我自己的理解,社会上很多东西,并非是物质和意识彻底分开的。诸如股市的涨幅,人心的向背。这些无法用简单的物理规律来描述,也并非所谓的统筹博弈的结果。而是经济的自然规律,外加上人性的趋利避害,和信息的不对等交流所形成的“混沌”体系。这种体系,不是简单的唯物的,也不是简单的唯心的。但是它一定是某种科学的,或者说,可以通过科学的方式去了解的。我不是唯物主义者,但是我一定是个科学主义者。科学,就是怀疑一切,在怀疑的基础上,论证一切,而在论证的基础上相信,而后周而复始。

这些文字,算是对自己过去一年读书的交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