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更麻烦的是碰上这么一个不负责任的帮我做贷款的经纪就更加头痛了。到今天为止,我还是不知道事情能否办成,而今天是卖方的最后期限--也就是说,如果今天贷款还下不来的话,交易会取消,定金不能返还,我会损失一万六千美元。我昨天到经纪的办公室和她好好谈了一下,一共告诉她两句话:我很生气,如果事情办砸了,我会告她。
--其实也是借用的《天下无贼》里面的话:黎叔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丢下这些话,我的心情居然好了很多。我回头想想,这么做是对的。我原来一直顾忌对方的面子,不想把话说的太绝,总想留有余地,但是有些人却不领情,以为我这样是软弱好欺负。昨天和她把话说开了,我反而觉得痛快。其实不管后果如何,她已经让我没有多少选择了。
我老婆是极好的,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通情达理的女孩。面对这么大一笔可能的损失,我老婆也能够不责怪我,反而劝我不要太生气。就当时运气不好罢了。即便是告人家,也要做好拿不回来钱的打算。昨天晚上和老婆聊了几个小时,除了相互安慰,其实也是在讨论如何善后。我的定金是借来的,我的损失当然不能算到别人身上,所以无论如何也需要将这笔钱先还了。然后是房子肯定就是不买了,至少这两三年是没有什么希望了。这头几年就先租房住着,等过几年经济条件好了再说。。。
事情当然还没有到这么悲观的地步,至少今天还没有过去。不到最后一刻我是不会轻易放弃的。不过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人会轻松一些。
这件事情其实是一个很大的教训。我需要反省我平时为人处世是不是有不对的地方。我通常都是不为己甚,总是给别人留有余地。能够帮到别人的,我尽量帮忙。多数情况下即便是自己麻烦一点,吃点小亏,我其实也不怎么放在心上,也没有要求过什么回报。但是这种方法在小问题上可以,在这件事情上似乎并非正确。至少,这个一万多的损失是我无法承受的。
想来我该好好的反省一下了。一味的与人为善并不是一个正确的为人处世之道。
Jun 20, 2008 @ 22:23:01
早知道你找我多好! 我一定能帮你办下来…
不要灰心,你一定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