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简单的说,我们只能就事论事,不能就事论人,更不能就人论人。
讨论盗窃犯,我们最多可以讨论在法律上来讲这种行为会有多少年刑期,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种行为而讨论这个人是利欲熏心还是迫不得已。做事的人都有自己的道理,都有自己的原因。从别人做的事情延伸到人心的讨论,其实是在用我们自己的道德观念去衡量别人的对错,或者更严厉的来讲是将我们自己的价值系统强加在别人身上。这种由事论及到人的开始就是将自己的偏见强加到别人身上,也是不公平的。
做错了事情,当然就应该受到惩罚。但是这种惩罚也仅仅是对事而言,而不是一个对人的裁判。
论事而及人,我们所有的人都有罪,因为人无完人
--今天08北京奥运的圣火将抵达三藩市,而我犹豫再三,还是决定不去三藩市,虽然我知道会有很多反对的人会去捣乱。
去还是不去我初初很是犹豫,不过现在想来,其实没有必要犹豫。想去了,方便了,就去,不方便,不想去,就不要去。不会因为我去了,所以我就爱国,也不会因为我不去,所以我叛国了。别人想怎么评价我还是会一样的评价我。
只要我自己知道,无论如何,我还是我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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